個資使用說明
「個人資料保護法」公開聲明內容
感謝您對財團法人百世教育基金會的支持! 本會將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妥善保護捐贈者個人資料,並謹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確保使用者之個人資料、隱私及權益之保護,當您已閱讀並同意「單位個人資料保護法告知內容」時,即表示您願意以電子文件之方式行使法律所賦予同意之權利,並具有書面同意之效果。
以下為本單位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必須向您告知的各項聲明,請您詳閱。
一、 個人資料蒐集目的:
(一)僅止於線上捐款所需。
(二)上述之相關業務或其他符合營業項目所定義之工作範圍。
二、 個人資料蒐集類別:
(一)識別類(例如:中、英文姓名、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識別碼、學生或員工證號、聯絡電話號碼、地址、性別、出生地、電子郵遞地址、帳戶號碼與戶名、其它識別證號或電子識別標章)等。
三、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一)期間:利用期間為本單位或業務所必須之保存期間。
(二)地區:您的個人資料將用於本單位提供服務之地區。
(三)對象:本單位之共同行銷、業務往來機構、依法有調查權機關或金融監理機關。
(四)方式:電子文件、紙本,或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
四、 依據個資法第三條規定,您就本單位保有您的個人資料得行使下列權利:
(一)查詢、閱覽、複本、補充、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請求停止處理、請求停止利用、請求刪除等權利。
五、 個資保護之措施:
本單位已採購個資盤點工具,並且針對個資保護有以下應盡之措施:
(一)配置管理之人員及相當資源
(二)界定個人資料之範圍
(三)個人資料之風險評估及管理機制
(四)事故之預防、通報及應變機制
(五)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之內部管理程序
(六)資料安全管理以及人員管理
(七)認知宣導及教育訓練
(八)設備安全管理
(九)資料安全稽核機制
(十)使用紀錄、軌跡資料及證據保存
(十一)個人資料安全維護之整體持續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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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您有相關問題,請電洽(07)555-5484,我們將儘速處理與回覆。
誠摯感謝您的愛心捐贈,並敬祝平安、順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