勸募捐款

112年11月05日巳時動土-我要捐鋼筋

 

112年11月5日巳時動土

 

 興建紫蓮育幼院 

淡水新市鎮 / 新北市淡水區公司田段179地號

 

建設育幼院鋼筋需求量135,000kg(38元/公斤 含施工)

 

在淡水楓紅繽紛、秋霜水色時分,誠摯地邀請您一起成就百年善業常留,一同為育幼院的建設注入百年根基。 育幼院是我們社會中最溫馨的搖籃,培育著一群失親可愛的孩子們,在家園學習、成長,並將迎來幸福快樂的美麗人生。

紫蓮育幼院的建築工程,須要鋼筋總量135,000kg (每公斤/38元 含施工)。這些鋼筋將是支撐夢想、實現未來的堅實基石,是我們共同希望的徵象。

您的一份捐助不僅僅是金錢上的支持,更是對孩子們未來的祝福。只要您捐款1萬元以上我們將由衷地向您贈送感謝狀,以表達我們深深的感激之情。

您的善舉將被永遠雋刻在育幼院的史册中,成為孩子們卓越的動力,激勵他們勇往直前,平安長大。

讓我們攜手,為這些小天使繪出更美好的未來。無論您的捐助金額大小,將是改變的開始,是對孩子們無限寄望。讓我們用愛心與希望,共同閃亮天邊小星星。



捐款方式詳情,請瀏覽我們的官方網站或直接與我們聯繫。

 

 

育幼院目前所需,建築鋼筋數量
135,000公斤-3,759公斤 = 尚缺131,241公斤

➤➤我要捐鋼筋(38元/公斤 含施工)
1.羅振芳、李雯惠賢伉儷 220kg/8360元
2.黃麗華 鋼筋31kg/1178元
3.李佳樺 鋼筋10kg/380元
4.郭大維 鋼筋 10kg/380元
5.郭俊良 鋼筋 10kg/380元
6.郭誠峯 鋼筋10kg/380元
7.郭庭妤 鋼筋 10kg/380元
8.楊雪蘭265kgs/10070元
9.陳美娥闔家200kg/7600元
10.王淑娟300kg/11400元
11.歐陽歆350kg/13300元
12.王詩涵300kg/11400元
13.迪化社鄭玲華350kg/13300元
14.葉建凱100kg/3800元
15.王永良10kg/380元
16.王培璿10Kg/380元
17.吳心愉10kg/380元
18.李張玉、李財和、李陳金好、李淑娟4人共40kg/1520元
19.蘇靖軒闔家 10kg/380元
20.陳姵璇200kg/7600元
21.林美鑾/100kg/3800元
22.黃英蘭、褚旭曾、褚知紜 60kg/2280元
23.李吉雄10kg/380元
24.方綿10kg/380元
25.李宗融10kg/380元
26.李岳衡10kg/380元
27.黃湘喬100kg/3800元
28.蘇縈鶯100斤/3800元
29.劉祥娥300斤/11400元
30.清涼助印捐棺家族之諸位善信大德313kg/11900元
31.仰芳晴100kg/3800元
32.盧達仁200kg/7600元
33..

   紫蓮育幼院興建委員會 敬啟

 

 

立案字號:新北府社助字第1081290364號
聯 絡 人:鄒佩珮 秘書長
電    話:02-2593-6611 / 0968-131-652
地    址:臺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293號2樓
電子郵件:a0906491339@gmail.com
官    網:https://www.mmm-999.org.tw

 

 

  個資使用說明

歡迎使用財團法人新北市紫蓮慈善事業基金會(以下稱本單位)相關服務,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稱個資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為了確保使用者之個人資料、隱私及權益之保護,當您已閱讀並同意「財團法人新北市紫蓮慈善事業基金會個人資料保護法告知內容」時,即表示您願意以電子文件之方式行使法律所賦予同意之權利,並具有書面同意之效果,若不同意請於本網站內提供您的個人資料,另本網站多數服務無須提供您的資料也可進行瀏覽,並不影響您資訊瀏覽的權益,如需服務請洽網站管理單位之服務人員。

(以下為本單位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必須向您告知的各項聲明,請您務必詳閱。)

一、  個人資料蒐集目的:
(一)從事醫療保健及社會工作服務等之行為均屬於本行業之個資蒐集目的。
(二)上述之相關業務或其他符合營業項目所定義之工作範圍。

二、  個人資料蒐集類別:
(一)識別類(例如:中、英文姓名、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識別碼、學生或員工證號、聯絡電話號碼、地址、性別、出生地、電子郵遞地址、帳戶號碼與戶名、其它識別證號或電子識別標章)、特徵類(例如:出生年月日、國籍、個人照片、筆跡與紙本文件)、社會情況類(例如:職業、學經歷)、財務細節類(例如:銀行帳號、戶名或與本蒐集目的相關之財務資訊)等。

三、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一)期間:利用期間為本單位或業務所必須之保存期間。
(二)地區:您的個人資料將用於本單位提供服務之地區。
(三)對象:本單位之共同行銷、交互運用客戶資料公司、合作推廣單位、業務往來機構、依法有調查權機關或金融監理機關。
(四)方式:電子文件、紙本,或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

四、  依據個資法第三條規定,您就本單位保有您的個人資料得行使下列權利:
(一)查詢、閱覽、複本、補充、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請求停止處理、請求停止利用、請求刪除等權利。

  個資使用說明

  選擇捐款金額

$100
$200
$500
$1,000
$2,000
$5,000
$10,000
$20,000

  捐款方式

  信用卡資料




  基本資料



 

  收據資料





 

  驗證碼